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三、项目说明
招标货物名称:除尘滤袋、龙骨备件采购及供应商入围招标
招标范围:除尘滤袋、龙骨备件。
交货地点: 招标人工厂所在地(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临钢路1#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厂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须知
本次招标根据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一)投标人应符合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除尘滤袋或除尘设备生产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2. 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 具有2012年以来宝钢、武钢、南钢、鞍钢、河钢、本钢、山钢等同等规模钢铁行业的任一供货业绩。
投标人不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将通不过资格审查。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投标文件中包括的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投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证。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电子版(U盘,可编辑版本)和纸质文件。具体资料如下: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情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清晰可辨)。
2. 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的,取得的总公司授权书。
3. 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 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加盖公章且至少要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页及使用单位运行证明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联系方式等)。
(三)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 投标人具备为招标人提供或组织协调技术咨询、安装使用指导的及时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能力。
3. 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4. 投标人近 3年无重大违法和违约行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招标人视情况对投标人资质、供货能力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查和实地考察。招标人就以上条件及资料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做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返还。
五、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9日 至2017年7月6日。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山东钢铁日照公司办公楼(百度地图可查)-餐饮中心A区二楼开标室(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临钢路1号)。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7月20日9:00 ,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八、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
http://bams.shansteelgroup.com,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注册时仅填写或上传带红星的必填项,完成注册即可,因资格后审,注册成功后,不进行审核;点击报名,已报名成功的项目将消失,系统给予报名成功的提示,不必理会系统给予的“上传业绩”、“交费”等提示,按本公告要求交费即可)。
本招标项目标书费 200 元人民币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招标人账户信息”),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除尘滤袋、龙骨备件采购及供应商入围招标)或编号(211517060190);非基本账户交款的,同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开标时提供标书费缴款证明。标书费只开具收据不退还,收据应在一个月内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交纳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招标人账户信息”),为方便退还不出具收据。如不能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需要在交款前五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认可后方可从其他账户交纳,未经招标人认可的账户,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除尘滤袋、龙骨备件采购及供应商入围招标)。
入围结果公示后,未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1个月内退还,期间谢绝电话咨询退还事宜;已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故未投标的,请提前告知。
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结束(招标人书面通知)或是入围供应商自愿退出(书面通知)后,且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为的,90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B、投标人被通知入围或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协议(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条件、项目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协议)。
C、投标人就本章“3、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有弄虚作假行为。
十、招标人账户信息
招标人账户名: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账号:523010100100371125
交款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633-7920919
十一、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
(一)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有权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在招标人招标平台内予以发布,发布日距投标截止日不足15日的,开标日期相应顺延或在征求投标人意见后,不予顺延。
(二)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邮箱:
sdgtrz@163.com,同时向该邮箱发送PDF版和word版澄清问题文件。澄清要求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5日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三)请潜在投标人每日登陆
http://bams.shansteelgroup.com,用注册的用户名查找是否有招标澄清或补充文件及现场澄清通知等信息,招标人不再单独通知,怠于登陆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保人承担。
十二、招标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钢铁日照公司办公楼(百度地图可查)-餐饮中心A区二楼201室(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临钢路1号)。
投标联系人:金先生 0633-7920929
监督电话:0633-7920333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