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比如县姐曲河河道治理工程已由 那水字【2017】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比如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属 PSL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那曲地区比如县姐曲河河道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比如县境内
2.3工程规模:本次工程治理河道总长度为5.71km,下河梯步12座。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 8 个月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质;
(2)拟承担本招标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并注册到本单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企业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至少完成过1个高原类似工程;
(4)拟派往本工程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人员应具有相应上岗证;
(5)区外企业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
(6)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总)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2017 年7 月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30 时,下午 15:30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拉萨市军民路哈达幸福小区一区二栋二单元75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850 元,图纸售价每套 1500 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本工程开标会时提供,区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藏负责人);
(3)经办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2014-2016年);
(6)企业近三年完成的高原类似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材料);
(7)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上岗证;
(8)区外企业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 ;
(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上述资料须装订成册,第(1)、(2)、(8)项必须是原件,(3)-(7)、(9)项为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 15 时30分,地点为 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比如县人民政府
地址:比如县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雷吉
电话: 1388906670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海亮世纪新城B区63栋
联 系 人: 赵振夺
联系电话: 15001203781
日期:2017年 6 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