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要求:|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规格及技 术参数 |
|
九购 2017B000063001 |
压缩式垃圾车 |
1 |
台 |
200000元 |
详见询价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 |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需为投标产品制造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7月03日起至2017年7月07日每天(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6:00 (北京时间) 在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江县分中心(九江县人大旁)一楼大厅购买询价文件,并可查阅相关信息,购买标书前请提前拨打电话:18179222666;
4.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7年7月11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江县分中心2号开标厅;
6.询价时间:定于2017年7月11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询价大会;
7.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2)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有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中标供应商在成交通知发出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按最后预算价的2%收取;
9.购买了询价文件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而不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名称:九江县沙城工业园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9702046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西段南侧长安华厦A幢1-202室
开标仪式详细地址: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江县分中心2号开标厅
邮 编:332000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792-8372218
传 真:0792-8372218
电子信箱:2052125504@qq.com
户 名: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116419250000031790
行 号:4024241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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