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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30MW生物质木煤发电项目脱硫、脱硝、除尘设备采购安装公开招标C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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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河北
有效期至: 2017-07-2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7-07-03 15:4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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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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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名称:

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30MW生物质木煤发电项目脱硫脱硝除尘设备采购安装公开招标C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008987001003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承发改审批招标核字(2016)19号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承德市-兴隆县
业主单位名称: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30MW生物质木煤发电项目脱硫、脱硝、除尘设备采购安装公开招标(项目编号:XLG99[2017]007)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审批招标核字(2016)19号文件核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冀北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兴隆县
2.2 标段划分:3包
C包:脱硫设备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设计专业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建筑业环保工程专项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至少提供一项三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C包投标人提供锅炉吨位大于等于该项目,处理工艺相同业绩即可,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投标人具备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交货日期:每包均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07月03日9时至2017年07月07日17时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xl.ggzyjyw.com/),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并选择“投标方登录”,登录系统后进入本项目“投标报名”功能模块,按要求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文件。
须知:已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投标报名。首次投标访问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xl.ggzyjyw.
com/),需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审核地址: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股,联系电话:0314-7550101。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收取。
6.招标文件答疑
6.1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6.1.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泄露该投标人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1.2招标人在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均有可能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文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在线提疑”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招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6.2投标人允许提问的时间:2017年07月03日9时至2017年07月07日17时。
6.3招标人解答起止时间:2017年07月03日9时至2017年07月08日11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账户名: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001687308050507681
7.2投标保证金为:
C包: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07月25日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
备注:
(1)缴纳时须标注“项目编号、包号(如有)、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以方便我中心进行核对。
(2)划分标段的项目且潜在投标人针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时须分标段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3)保证金缴纳时应使用会员注册中的账户(须与企业基本账户一致)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4)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进入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
(5)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由兴隆县交易中心统一退付到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基本账户。财务办公室联系方式:0314-7550108,董女士。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07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招标人不给予未中标单位任何经济补偿。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冀北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闫主任     0314-7550850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151767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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