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平阳县顺溪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平阳县顺溪镇溪南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工程地点:平阳县顺溪镇溪南村
4、工程概况:工程总造价约116万元。(其中管材、塑料检查井、玻璃钢化粪池等为暂定价,具体以县统一采购价为准,不再进入下浮。)
5、招标内容、范围: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及人工湿地、厌氧池处理工程。
6、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工程质量为合格,工期为90日历天。
7、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建筑专业)或环保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下浮率法)
9、提交资料:①介绍信、投标报名表(一式三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留档。
②项目管理班子(五大人员:注册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材料须提供身份证、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留档。(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不能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可以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且要保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清晰可以查询,若因扫描件或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无法查询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0、报名时间:
2017年7月3日,上午:09:00-11:00 下午:14:30-16:30
2017年7月5日,上午:09:00-11:00 下午:14:30-16:30
报名地址:平阳县水头镇腾龙西路122号
11、建设单位联系人:白先生
代理单位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77--63983530
平阳县顺溪镇人民政府
平阳县顺溪镇招投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