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概况:
1、招标名称:南京下关电力直供脱硫石膏运输招标。
2、运输执行时间:2017年8月1日-2018年5月31日止。
3、标的量:
注:1、具体数量以电厂实际结算过磅数量为准;2、具体运距以实际距离为准。
二、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公路道路货物运输资质,并能提供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运输保供经验和保供能力,(要求投标人自有自卸车辆不低于一辆,脱硫石膏单次实际承运能力不少于80吨),且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经营记录。
3、投标人必须保证车辆及人员进行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或人员伤害,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4、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对该项目运输车辆的车号、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挂靠协议),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价原则:
1、运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运输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提高运输费用标准。
2、本次招标运输费用为中标后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至12时、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车辆明细表、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及挂靠协议等材料到北固海螺供销处报名登记,并在7月7日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套5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费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招标人账户(见下),并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
2、招标文件及标书费售后不退。
3、发售地点:镇江北固海螺办公楼一楼财务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10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6日17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10时00分。
2、提交地点:镇江北固海螺办公楼一楼财务处。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将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招标人账户(见下),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包件名,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没有交纳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七、运输现场勘察:
1、为准确了解本次招标标的运输路线道路通行情况,招标方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汇款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江北固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营春村
账 号:50536026074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镇江高资支行
联 系 人:华富泉、张金涛
1、招标名称:南京下关电力直供脱硫石膏运输招标。
2、运输执行时间:2017年8月1日-2018年5月31日止。
3、标的量:
|
品种 |
运输方式 |
数量 |
运距 |
备注 |
|
脱硫石膏 |
南京下关电力至镇江北固海螺脱硫石膏库 |
约0.5万吨 |
单程约30公里 |
自卸车 汽运 |
二、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公路道路货物运输资质,并能提供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运输保供经验和保供能力,(要求投标人自有自卸车辆不低于一辆,脱硫石膏单次实际承运能力不少于80吨),且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经营记录。
3、投标人必须保证车辆及人员进行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或人员伤害,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4、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对该项目运输车辆的车号、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挂靠协议),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价原则:
1、运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运输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提高运输费用标准。
2、本次招标运输费用为中标后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至12时、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车辆明细表、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及挂靠协议等材料到北固海螺供销处报名登记,并在7月7日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套5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费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招标人账户(见下),并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
2、招标文件及标书费售后不退。
3、发售地点:镇江北固海螺办公楼一楼财务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10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6日17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10时00分。
2、提交地点:镇江北固海螺办公楼一楼财务处。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将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招标人账户(见下),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包件名,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没有交纳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七、运输现场勘察:
1、为准确了解本次招标标的运输路线道路通行情况,招标方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汇款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江北固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营春村
账 号:50536026074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镇江高资支行
联 系 人:华富泉、张金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