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马家河至苏亚河三级公路工程已由《延川县经济发展局关于延川县马家河至苏亚河三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经项发[2016]183号)、《陕西省农村公路(2016年度)建设项目共建协议补充协议(第一次)》、《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延川县马家河至苏亚河三级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延市交发〔2017〕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延川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起自延川县马家河村,经曹家河村、井家河村、王家河村、枣湾村、石家河村、杨家畔村和石佛村,止于苏亚河,全长28.556公里(K0+000―K30+614.185)。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6.5米,两侧各0.5米的土路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计划投资:12982.69万元
(1)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绿化
近五年内2011年6月至2016年6月至少完成两条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且累计不少于30km,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2)监理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服务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监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2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名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 7月 3日至 2017年 7 月 7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及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施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在延安市宝塔区南桥环保大厦1809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2以上报名所携带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电子邮件及传真报名。
5.4省外建筑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川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延川县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南桥环保大厦1809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