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家属区内。
2.比选范围:
2.1 拆除房产建筑面积1150平方米,共二层,混合结构,墙体及基础梁结构等拆除至原地坪标高,原有地坪尽量不破坏而直接用作停车场地面;
2.2 拆除时需进行封闭防护、洒水除尘,拆除采用挖机、人工相结合的方式;拆除在白天进行,建筑垃圾清运在夜间进行。
2.3 比选范围内的拆除、除渣、外运,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多次成品保护、多次清洁等,以及完成涉危食堂拆除工程需要的全部工作都包含在本次比选范围内。
2.4 本项目涉及的施工、维护保养、税费、利润、管理费、上下车、运杂、配合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比选报价范围。
3.工期:15日历天。
二、比选申请人报名要求
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至少一个1000m2及以上的建筑房屋拆除业绩。
2. 报名资料要求:
2.1 报名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一套(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2 报名人应提供县(区)或市、州一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内有无行贿违法档案记录”、“诚信”书面查询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3 报名人应出具由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签名、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廉洁保证书》(见附件1)
3.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9:00——11:00,15:00——17:00到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6号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基建科(7号楼306办公室)报名。
三、投标费用
1.被确定为合格比选申请人的,比选前须缴纳6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通过转账支付的,应在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比选工作结束后,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收据的次月15日后通过银行转账无息退还至比选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若确定的比选申请人中途退出,则不退还保证金。
2.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承担这些费用。
四、联系方式
比选人单位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6号
邮 编:400014
联系人:窦老师
电 话:023-63613981
传 真:023-63613981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017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