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环保更新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老系统除尘、脱硫、脱硝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2项目规模:老系统除尘、脱硫、脱硝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查。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审查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审查时限:7个工作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报名登记处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登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代理机构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7.1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查询出有行贿犯罪或行为结果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7.2.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东北新街73号
电 话:0451-55536039
联 系 人:于江涛
招标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519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