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 灵璧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PPP项目
2.项目投资估算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78627.32 万 元 ( 项目建设期 3 个月,运营期 10 年 ,其中 项目期初建设成本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1121万元 ) ;项目规模: 本项目 为生 活 垃圾清 扫保洁和收 运一体 化治理。农村地 区采 用 环保数 字化 深埋 桶 、数字 化多 功能 清 运车( 吊桶车 )、小型电动垃圾收集车等成套环保设备,同时搭配信息化管理 平台,配套垃圾收运处理在线监控系统。 乡镇镇 区和 城 区利用 现有 部分 生 活垃圾 中转 站, 完 善镇区 的收 集系统,对现有部分垃圾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增配收集运输车 辆。
3.项目采购的范围
具 体为灵 璧县 全县 19 个乡镇(灵城镇、韦集镇、黄湾镇、娄庄镇、杨疃镇、尹集 镇、浍沟镇、尤集镇、下楼镇、朝阳镇、渔沟镇、高楼镇、冯庙 镇、向阳乡、朱集乡、大路乡、大庙乡、禅堂乡、虞姬乡)和 1 个 开发区,总人口约为 128 万,总面积约为 2054 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市 政 道路、国道、省道、县道、农村道、村村通道路、农村镇街道、 进 村村口、村庄公共区域、沟渠、水面等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转 运服务。
4.项目实施安排
成交社会资本与县政府授权主体签订《合资协议》,中选社会资本出资在灵璧县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方在本项目中不出资占股,项目资本金不少于5 000 万元。 项目公司运营所需保洁员须从灵璧县 建档立卡 的贫困户中择优录取。
5.项目运作模式及合作期限
本项目采用 建设—运营—移交 (BOT)方式。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融资、建造、运营和维护职责,项目建设期 3 个月,运营期 10 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社会资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截止2016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少于 1亿元 ,企业总资产不少于 2亿 元。
(2)结合本项目实际,社会资本应提供 5000万元 人民币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 , 以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3)社会资本应具有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其他可行的可融资证明材料,金额不低 于6500万 元。以符合上述要求的银行出具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为准。
(4)社会资本应具有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的能力、设备和人员,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垃圾清扫、收运等相关服务。
(5)2014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评审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每年5000万元及以上生活垃圾清扫、收运服务业绩或合同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城乡环卫一体化BOT模式业绩。以能明确年付费金额或总额的合同或相关证明为准。
(6)社会资本应一年内有在灵璧县投资建成2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每年税收不低于投资总额5%的承诺,并足额缴纳3000万元以上工业投资保证金,以投资承诺书及保证金交款单为准。
(7)本项目除接受已缴纳3000万元以上工业投资保证金的企业联合体外,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联合体。
( 8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 9 )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申请)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申请)人企业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申请)人2015年10月至今为其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社会资本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有下列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
(1)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2017年1月1日后开具的,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2)被区县级及以上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被区县级及以上建设、财政及公共资源交易等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的。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申请人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
1. 网上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17年 7 月 3 日至2017年 7 月 2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为 开标截止时间 。
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3. 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 ( http://www.lbzbcgzx.com )。
4.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
5. 资格预审文件价格:人民币 500 元(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
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或网上支付(由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
汇入账号和账户:
开户名称: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灵璧支行
银行账号(标书费): 2510401021000106085035981
6. 本项目 工业投资保证金 :人民币 叁仟万元整 ( ¥ 30000000.00 元 );
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或网上支付(由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
汇入账号和账户:
开户名称: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灵璧支行
银行账号(保证金): 2510401021000106085035980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 2017年 7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
2. 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侧50米)。
3.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完好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 毛计明
联系电话: 0557--6080610 15555761166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建设中路
PPP项目 咨询机构 电话: 18757555570 陈 工
代理机构: 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电话: 17334565007
地 址: 宿州市磬云大厦 10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