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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2月28日、中安联合煤制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净化合成装置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方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2.投标方案中吸收塔数量至少为10台。 3.投标方在煤化工行业从2010年至今至少有四套运行两年以上PSA装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至少要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页等)。 4.投标方需在技术标书中列出供货范围,所供物资的品牌及交货期,在商务标中按供货范围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特别是吸附剂的数量和价格必须单列。 5.提供设备的制造、检验、试验、预组装和交付严格按照技术询价文件的规定的承诺书。 6.投标方(或投标人合作方)须持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A2及以上);投标方(或投标人合作方)须持有压力管道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GC2级)。 7.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8.满足交货期和付款条款要求。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7月1日8:00时至2017年7月8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国际酒店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1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1日09:3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国际酒店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07月21日09:30时前与江燕青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王靓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9.其他重要要求:无。
20.投标说明:(1)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和系统操作等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本标为电子招标,需从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请咨询400-819-8786。 (4)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进行第二次招标,已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二次招标的标书费。具体操作如下:(1)在投标网站进行第二次招标在线报名,反馈“参加投标”;(2)发加盖公章的“确认投标函”至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确认投标函内容包括:第一次参加投标项目的名称、编号、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及支付凭证(网上支付截图或电汇底单),第二次拟参加投标项目的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日期。。
2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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