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代码: | 011305302017070300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数量: | 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名称: | 新河县玉树污水处理厂二期完善维修项目 | ||||
| 项目联系人: | 殷冲 | 联系方式: | 0319-5236671 | 代理机构: |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综合评分法 | ||||
采购人地址 :邢台市新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建兴 0319-475276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12号帝豪雅居17层2号楼17层2、3、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殷冲0319-5236671
采购预算金额:5051230.00
采购用途 : 设备采购、完善及维修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及有关技术或仪器的开发与经营。 3、外省企业需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4、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拟投标企业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文末附《报告》样式)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作为投标材料一并提交。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否则不授予招标文件。 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企业进冀备案手续、《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打印日期必须在公告期内)其他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注:已办理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大厦一楼15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7-0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7-07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7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45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9-5236671
备注:项目编号: HTDL-2017-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