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为《八五三农场集中供热锅炉房脱硫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YZB-HGSG17032)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资金来源为农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
2.2招标内容:
一标段:集中供热锅炉房脱硫改造(土建)
二标段:集中供热锅炉房脱硫改造(设备及通风管道)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环保部门验收标准;
2.5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营业执照具有上述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经验丰富的安装、试运行指导人员以及售后服务人员;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红兴隆管理局红兴隆大街9号三楼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规定执行,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一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代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内容须体现投标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与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管理班子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前最近六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近三年内未出现任何违法经营纪录、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三项及以上(包含合同和中标通知书,须体现企业及项目经理)、2014年—2016年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二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代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内容须体现投标企业、法人)、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与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管理班子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前最近六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近三年内未出现任何违法经营纪录、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三项及以上(包含合同和中标通知书,须体现企业及项目经理)、2014年—2016年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上述证件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9时,地点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红兴隆管理局红兴隆大街9号四楼开标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
联 系 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恒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农垦红兴隆管理局红兴隆大街9号
联 系 人:夏女士 联系方式:0469-5864770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双鸭山红兴隆支行
账 号:1264012567030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