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东港三路(兴丰路―东港一路)污水管道工程市政项目 已由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以批文名为:关于东港三路(兴丰路―东港一路)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编号为:常开经计[2017]2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东港三路(兴丰路―东港一路)
工程规模: 管道长约600米
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年08月07日至2017年11月04日
投资总额: 232.12 万元
结构类型: 其他
本次招标范围: 东港三路(兴丰路―东港一路)污水管道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204111707110202-BD-001 东港三路(兴丰路―东港一路)污水管道工程 260.00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报名其他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07月21日至2017年08月02日登陆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188号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广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3号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