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河流域张士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原评审因素2.2.3项目管理机构变更为:“
注: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一项不合格视为该项不合格;人员班子组成必须齐全,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项目目总监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职称证书;
具有专职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上人员需提供有效的上岗证书及在本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2017年3月,4月,5月)。
请各投标单位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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