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乌发改函【2016】5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乌鲁木齐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中水源热泵项目一期工程(热泵机房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安宁渠镇东戈壁村。
新建1120┫热泵机房一座,单层框架结构,层高7.8米,最大单体跨度15米,包括建筑、装饰及室内设备基础、电缆沟和排水沟等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6808.97万元,其中热泵机房土建施工部分270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全套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新建法【2005】6号)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并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进疆备案登记册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3.6、项目负责人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市政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五方认证或竣工验收证明,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少于3项(含3项);
3.8、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市政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含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五方认证或竣工验收证明。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担任年限:不少于两年(含两年)。
3.9、信誉要求:近1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记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4评标办法:采用数值向下取整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7年07月27日-07月31日起在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网站(http://www.wlmqsswj.com/)招标投标公告栏中,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通知等)电子版(注:特殊情况无法下载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联系)。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8月16日10:30时(北京时间)。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格尔街益民大厦主楼515标书送达室。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建新 联系方式:0991-418902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联 系 人:张相宇
联系电话:0991-45930708/18690810808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