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中心锅炉房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一期部分)
三、工程地址:大连港散粮码头公司大窑湾港区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总投资额:279.27万元
六、工程概况:锅炉房风烟系统改造,环保设施优化升级
七、招标范围:锅炉房风烟系统改造,环保设施优化升级。要求与原锅炉运行系统,脱硫设施进行合理结合,改造完毕后烟气的粉尘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并高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颗粒物<80mg/m?)。(详见工程量清单)。
八、计划工期:90历日
九、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无处罚记录。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
3、投标人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报名要求
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其相应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7年7月24日起至2017年7月26日止,每天9:00~11:00,14:00-16:00在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37号澳斯良品四楼,博雅中学对面,吉林银行旁)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建设单位: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厉溟
十二、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昆
电 话:0411-39728170-9078
传 真:0411-3972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