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九江市鹤问湖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2.建设地点:原一期工程(九江市开发区新开河东侧的赛湖村,北临九瑞大道)西北侧,紧靠一期生物反应池;
3.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10906万元,建设规模10万m3/d,排放标准从一级B提升为一级A;
4.工期要求:计划2017年 9 月开工, 2018 年 2 月完工;
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具有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不同时具备①和②两类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
3.投标企业(或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近五年完成过规模不少1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40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业绩。
4.本项目主持设计师应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
投标人必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中)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三、投标报名须知
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7年 7 月 24 日—— 28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至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东楼三楼)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同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及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企业(或联合体牵头人)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设计业绩的设计合同;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材料(不含文字性证明材料);
(4)主持设计师的注册证及主要设计人员的证书、施工项目经理的注册证及安考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八大员证书,并提供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2.外埠来赣设计、施工单位还应在开标前办理好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进赣投标备案或信息登记手续。
招标人:九江市鹤问湖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范先生0792-8983575,18970250070)
招标监督机构:九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