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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裕民县吉也克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经由裕发改项目[2017]1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裕民县吉也克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勘察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5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裕民县吉也克镇 2.工程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800立方米,新建排水管线1000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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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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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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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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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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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X201707240390010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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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民县吉也克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勘察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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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行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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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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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综合类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专业类岩石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服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07月24日 10时00分 到 2017年07月28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7月24日至2017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欧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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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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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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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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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欧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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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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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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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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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光明路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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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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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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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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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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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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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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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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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978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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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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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984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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