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17年7月19日发布了运城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方案项目,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调整如下:
原信息内容: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3.2.1、具有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咨询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3.2.2、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
现变更为: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3.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信息为: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9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7月25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现变更为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9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7月28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采购人:运城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运城市周西路环保局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509796486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芦子沟社区2-19号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59-2486519
电子邮件:gjglyc201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