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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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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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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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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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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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填埋封场(环境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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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价:15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4.2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3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三、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锦州博胜招投标有限公司(锦州市延安里2段104-85号)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购买询价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2)资质证书;
(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6)最近三年内垃圾处理厂项目同类或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如上述原件为检查机关待查或换证期间(不包括新办阶段),需要提供具有法律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询价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递交。
四、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
1、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1日10: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询价大会。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锦州市绿野环境工程开发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16-3860617
采购代理机构: 锦州博胜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416-7992338
锦州博胜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