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叙康里小区环境整治工程已由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 以 流转表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房屋建筑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以 合理低价法 实施。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 。
2.2 招标内容: 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叙康里小区环境整治工程等。 。
2.3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08-01 ,计划竣工日期: 2017-08-30 )。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4、投标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7-25 09:00 至 2017-07-27 17:00 登陆无锡新区微型工程招投标网站(www.wndjs.gov.cn)报名。
4.2 开标时间: 2017-07-28 14:30
4.3 开标地址: 无锡市新区叙丰家园120-6江溪建管办二楼会议室
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系数
5.1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342,000.00 元。
5.2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7 %、 97.5 %、 98 %(K值取值范围在95%-98%之间,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5.3 投标人的评标价每高出该评标基准价1%扣 0.9 分;投标人的评标价每低于该评标基准价1%扣 0.6 分。
6.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9.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RMB6500元(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在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以供核查。投标保证金可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转账支票、电汇方式支付,如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投标前与招标人确认;如投标人电汇后未予确认,引起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下午16时00分)前到达指定专用帐户内并在规定时间(2017年7月27日下午17时00分)前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对于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文件而予以拒绝。开标当天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9.2如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9.3投标保证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工程招投标保证金专户:1103020829200325502工商银行新吴支行开保证金收据地址:江溪街道办事处605办公室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无锡市新区苏巷路1号
邮 编: 无
联 系 人: 周晓静
电 话: 82100815
传 真: 无
邮箱:
网 址:
开户银行: 无
账 号: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