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平阳县怀溪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平阳县怀溪镇?底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三、工程概况:工程总造价约180万元(其中管材、检查井、玻璃钢化粪池为甲供材料,具体以县统一采购价为准,不再计入下浮。)
四、工程地点:怀溪镇?底村
五、招标内容、范围:包括排污管网工程、玻璃钢化粪池及相关配套设施。
六、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工程质量为合格,工期90日历天
七、投标单位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建筑专业)或环保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其它要求: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执有A类证书的本企业人员或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提交资料:
(1)单位介绍信、投标报名表(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管理班子(五大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监员)证书。
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复核,复印件(盖章)留档。(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不能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且要保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清晰可以查询,若因扫描件或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无法查询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十、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6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2017年7月27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地址:鳌江镇剑桥华府B幢1单元1101室
十一、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7-58113563
代理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068188
平阳县怀溪镇人民政府
平阳县怀溪镇招投标中心
2017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