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大公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大公片)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财政投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为:
第三标段:中标价2570040元
第四标段:中标价1692652元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程地点:蕲春县境内。
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
4、工期要求:190日历天/每标段(含冬雨季、节假日)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第三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第四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 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CA锁”且在有效期内的的企业。具体备案要求详见《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关于办理2017年度公共资源交易活动CA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jy.qcztb.cn/ceinwz/admin_show.aspx?id=2592&FromUrl=tzgg)。
7、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所记载单位应为本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等专业管理人员。投标单位应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与投标文件提交的拟派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一致,项目班子提供相关证件及社保证明原件。
8、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公示前报县检察机关查询,如查询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中标后招标人查询核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9、本次招标实行有限数量制,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10、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制,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后审情况记载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抽签程序。
11、投标企业须提供2014-2016年类似工程(农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合格证满足其中任意两项)。
12、本次项目分二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某一标段投标。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017年度在农发项目已中标的企业不得参入此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8月2日前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保证金:¥15000元,(每个投标单位只交一次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16:00前(以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确认时间为准,逾期或未到账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银行账户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虚拟账户。(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CA密匙操作)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4日下午15:30分,地点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开标场地如有变动将在开标前三天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紧急通知,请注意关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蕲春县刘河镇人民政府 詹先生 电话:18186999739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0713-7229398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陈女士 电话:15972884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