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环资【2015】5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编制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改造(暨深度处理)工程节能评估报告
3、项目概况:改造规模3万立方米/日污水厂1座及进水提升泵站,相应配套附属建(构)筑物及设施。
4、项目总投资:12202万元。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6、投标条件:
6.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6.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外省投标人还应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进疆登记册》原件;投标企业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有类似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6.3项目负责人为:具备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证。
6.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咨询类项目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6.5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招标文件领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在乌鲁木齐水务局网站(http://www.wlmqsswj.co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通知等)电子版(注: 特殊情况无法下载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联系)。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9.1、2017年8月22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建新 联系电话:0991-418902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申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诗洁 联系电话:0991-8868337、132012188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