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门市东宝区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子陵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工程监理已由荆门市东宝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审批【2015】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东宝区子陵铺镇;
2、建设内容:子陵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路面破除及恢复等;
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4、质量目标:合格;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及其项目配备人员必须为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在平台中进行查询,如未进入平台或与平台中查询不一致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申请报名者,应当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荆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jmztb.net)。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mztb.net/,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9:00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东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长兴大道东宝区政务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根据本章第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佰元整(¥700),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 8月16日9时00分(以网上查询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东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即收款人:东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工行荆门龙泉支行, 账号:1809002029200055970。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24-6099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