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代码: | 011309232017072600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数量: | 1 |
| 项目名称: | 东光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维修及吸污车采购项目 | ||||
| 项目联系人: | 郑周 | 联系方式: | 0317-3026936 | 代理机构: | 河北华运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综合评分法 | ||||
采购人联系方式:夏玉龙 0317-781033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路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周0317-3026936
采购预算金额:1483204.00
采购用途 :一标段: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维修;二标段:吸污车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一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需包含污水处理工程、环保工程等经营范围;(3)二标段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叁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标段: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现场报名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的聘用合同原件(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二标段: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厂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现场报名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的聘用合同原件(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检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三套。开标时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注:报名时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7-2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8-02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7-3026936
备注: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渗滤液吸污车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