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补遗书为乐清市芙蓉镇人民政府组织招标的2个项目:
1、本招标项目名称更改为“乐清市芙蓉镇兰屿浦村污水管网工程”(原《招标公告》发布的项目名称为“兰屿浦村三级污水管网工程”);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交易,工程概算建安费为385万元,投标保证金为陆万元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8:00时开始收标,9:30时截止(开标时间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乐清市芙蓉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开标地址同);
3)工程招标控制价:3741677元(其中暂估价总额37740元<含税价>)。
4)本工程招标工期180日历天,按市政工程三类计取。
2、本招标项目名称更改为“乐清市芙蓉镇山外湾村污水管网工程”(原《招标公告》发布的项目名称为“山外湾村三级污水管网工程”);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交易,工程概算建安费为398万元,投标保证金为陆万元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13:30时(开标时间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乐清市芙蓉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开标地址同);
3)工程招标控制价:3953617元(其中暂估价总额45510元<含税价>)。
4)本工程招标工期180日历天,按市政工程二类计取。
二、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时:
1、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前一天17:30时前(如遇双休日,则在周五17:30时前,以收款人的银行进账单为凭)统一到达浙江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其所造成的不利后果概由投标人自负。
2、拟参加投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注明项目名称:
1)若参加“乐清市芙蓉镇兰屿浦村污水管网工程”的投标,应注明简写为“芙蓉镇兰屿浦村”;
2)若参加“乐清市芙蓉镇山外湾村污水管网工程”的投标,应注明简写为“芙蓉镇山外湾村”;
投标人若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招标人有权退回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投标人自负。
三、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陈先生 15205773866。
四、本补遗书2个项目收标人:浙江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本补遗书2个项目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兰屿浦村工程量清单、施工图.zip
山外湾村工程量清单、施工图.zip
乐清市芙蓉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