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硫酸尾气脱硫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国内招标(项目编号:0617-1724HY1412),做以下内容变更:
1、完工期:合同签订日起100个自然日内完工。
2、通过对我公司制酸尾气治理项目的实施,根据GB9078-2010《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管理污染物实际控制需要须达到如下环保标准:治理后尾气SO2浓度<200 mg/L(折算值)、酸雾<10 mg/L。变更为:通过对我公司制酸尾气治理项目的实施,根据GB9078-2010《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管理污染物实际控制需要须达到如下环保标准:治理后尾气SO2浓度<200 mg/Nm3(折算值)、酸雾<10 mg/Nm3。雾滴指标<75 mg/Nm。
3、提供每吨酸的双氧水生产成本,全年的所消耗的双氧水成本(全
年按360天计算)。变更为:提供每吨酸的双氧水生产成本,全年的运行成本(全年按360天计算)。
4、运行成本:根据一个运行年度的双氧水运行成本费用。变更为:
运行成本:根据一个运行年度的运行成本费用。
5、其它内容不变。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