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项目(革步、金钟山垃圾处理设施)
采购编号:GXBSZC2017-J2-389-HY
建设规模:改造2座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处理能力各为5t/d
建设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革步乡、金钟山乡
项目投资额:约36万元
资金来源:农发行贷款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二、采购范围:采购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采购文件所包含的内容。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1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受理。
五、报名地点: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8号碧湖大厦15楼);报名费:250元(不含图纸及相关资料费)。
六、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17年8月3日9时30分。
七、提交竞标文件和谈判地点: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利荷路交汇处(鼎盛中央公园对面)三和酒店会议室。
八、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竞标的潜在竞标人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报名:⑴介绍信原件;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提供);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⑷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⑸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⑺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⑻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⑼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⑽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复印件;⑾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员证书复印件、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⑿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附: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本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⒁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原件;⒂竞标人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在建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原件。
(注:如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时,无需提供⑹、⑻项资料,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
九、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竞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竞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交到以下账户,并在转账/电汇单上注明投标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户名全称: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邕州支行
银行帐号:6236 6846 7369
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隆林各族自治县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776-205666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8978821676
十一、行政监管部门:
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82016909
采购人:隆林各族自治县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