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宁县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巴依托海镇、愉群翁回族乡)污水处理工程;已经伊县发改字【2017 】267号文核准实施,建设单位为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改善人居环境建设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宁县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巴依托海镇、愉群翁回族乡)污水处理工程
2.2招标概况:本工程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具体范围如下:
一标段:巴依托海镇新建污处理工程,总用地面积10398.96平方米,包含蓄水池、管理用房、设备用房、围墙、绿化、场地硬化等内容。
二标段:愉群翁回族乡新建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6380.64平方米,包含蓄水池、管理用房、设备用房、围墙、绿地、场地硬化等内容。
2.3建设地点:巴依托海镇、愉群翁回族乡。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工包料。
2.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8月25日开工,
竣工日期:2017年10月01日竣工。总工期:38天。
2.7工程投资额:一标段巴依托海镇:550万元,二标段愉群翁回族乡:530万元。总投资:1080万元。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二级)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4.2报名需要提供证件及资料:
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均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建造师在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2017.1-2017.6),企业及建造师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三个项目业绩,其中企业一个、建造师两个,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用户反馈意见表)、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疆外企业提供进疆及进伊登记手续、州外企业提供进伊登记手续。(以上所有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
4.3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5. 报名时间:2017 年07月28日至 2017年08月01日,每日上午09:30 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伊犁州客运站斜对面新丝路大酒店三楼8310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 年08月 02日至2017年08月06日,每日上午 0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 20:00时(京时),到伊犁州客运站斜对面新丝路大酒店三楼8310室购买领取。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3 另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每标段:陆万元整。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1839931312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马燕燕 季小双 联系方式:0999-8197181
监督单位: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18099991897
2017年0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