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于2017年07月31日提交的 广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茅洲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小东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广东省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等3项采购项目(440000-201707-115001-0068)(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因内容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原采购公示中,“登记方式”第2项:“供应商提交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调整为:“包组二、三的供应商提交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2)公示结束及登记截止时间调整至“2017年8月7日”。
(3)更正日期:2017年7月31日;澄清/更正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公告文件后,在签收处签章回传至我中心(传真号码:020-83309916,83177411)。确认已收悉本更正内容,特此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7日17时30分
十、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肖劲翔 |
联系电话:020-62791619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联系电话:020-87531751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
| 联系人:梁小姐 |
联系电话:020-62791666 |
| 传真:020-83371002 |
邮编:510030 |
| (三)采购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
| 联系人:何惠霞 |
联系电话:020-87531751 |
| 传真:020-87531752 |
邮编:510630 |
|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
|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联系电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