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诏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预算总价879815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
2.4.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归档、工程保修期结束以及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工期共计25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的监费费率为2.0% , 本项目的监理费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不含项目工期延期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
3.4.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时间:2017 年7月31日 至2017年8月4日上午 8:30 -12:00时,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地址:漳州市诏安县深桥镇岸屿村柳厝埭自然村口
4.3.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自理。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8月22日 16:00 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银行转账、电汇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户 名: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97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诏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工程―垃圾渗滤液处理站项目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或“晏圣[2017]017号”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定于北京时间2017年8月23日上午8:30 时;
7.2.提交地点: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诏安县,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138505990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诏安县
联系人:小刘,电话:17750125720
2017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