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
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出具2016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原件);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人员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资料原件);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开标时需提供1.2、3、4项原件,开标时专家审查)。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在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资料费:100元/份(不退)。招标文件资料费用从投标人注册企业账户汇入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账户(1、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4-355101040015015;2、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城县支行;账号:1511202529200077777;3、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西省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86409225000038855;4、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96223932427)。5、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南城支行;账号:208603120000000272;6、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账号3605 0185 0350 0000 0023)。
4.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8月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竞谈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应答文件一正两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行政服务综合大楼四楼,万年西路建昌镇人民政府正对面),
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 捌仟元整,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城管局垃圾桶采购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1、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南城支行;账号:208603110000000372;
2、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4-355101040015007;
3、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城县支行;账号:1511202509200055623;
4、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西省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86409225000037696;
5、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账号:202223935440;
6、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账号:3605 0185 0350 0000 0022
7.投交了谈判保证金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二栋三单元1405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94-8225551 18679416857
采购人:南城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吴先生 13555956611
采购办监督电话:0794-7261385
下载附件
|
编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
01 |
四凹面平垃圾桶 |
240L |
2000 |
只 |
210元 |
|
合计: 42万 元 |
|||||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出具2016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原件);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人员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资料原件);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开标时需提供1.2、3、4项原件,开标时专家审查)。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在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资料费:100元/份(不退)。招标文件资料费用从投标人注册企业账户汇入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账户(1、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4-355101040015015;2、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城县支行;账号:1511202529200077777;3、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西省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86409225000038855;4、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96223932427)。5、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南城支行;账号:208603120000000272;6、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账号3605 0185 0350 0000 0023)。
4.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8月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竞谈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应答文件一正两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行政服务综合大楼四楼,万年西路建昌镇人民政府正对面),
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 捌仟元整,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城管局垃圾桶采购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1、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南城支行;账号:208603110000000372;
2、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4-355101040015007;
3、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城县支行;账号:1511202509200055623;
4、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西省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86409225000037696;
5、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账号:202223935440;
6、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账号:3605 0185 0350 0000 0022
7.投交了谈判保证金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二栋三单元1405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94-8225551 18679416857
采购人:南城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吴先生 13555956611
采购办监督电话:0794-7261385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