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为莒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①项目概况:本项目处理对象为莒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飞灰,设计库容要求不小于9万立方米。设计内容包括填埋库区构建及平整、堤坝设计、库区防渗设计、渗沥液导排设计、地下水导排设计、场区雨污分流设计、场区道路设计、填埋区周边绿化、环场围墙等内容。 ②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③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 ④设计周期:30天。 ⑤建设地点:莒县龙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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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卫生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④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⑤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多年从事设计专业经验,持有一级注册结构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⑥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须在报名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⑦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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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标报名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由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单位公章(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以上所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彩色复印件二份,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还需加盖其执业印章并签名,并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及授权书(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二室报名。地址:莒县银杏大道和振东大道交汇处向东200米路北为民服务中心三楼。 |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①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③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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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①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②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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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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