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右岸八一桥至二七路段排污口截污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南昌市东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字【2017】38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采用 EPC 模式进行建设。现将本工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赣江右岸八一桥至二七路段排污口截污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赣江右岸八一桥至二七路段。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设计内容包括现场调查、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内容主要包括管道铺设、检查井砌筑、路面修复、河坎砌筑等工程)、施工阶段的指导与服务等工作。
(2)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招标金额:本工程投资金额约2100万元(包括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等)。
6、本工程工期要求: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7、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赣江右岸八一桥至二七路段排污口截污工程主要是针对滨江宾馆排污口、省人民医院排污口、下正街发电厂排污口、滨江宾馆至下正街电厂取水房4处排污口进行综合整治。
三、资格条件:
1、本项目采取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投标单位需满足以下必备条件:
1.1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不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专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3.1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3.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3.3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3.4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八大员(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投标拟派相关人员须与报名所提供人员一致,不得更换(除招标人另有要求外)。
1.4开标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在已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数量不限。(联合体全体成员中的施工企业为外埠来赣开标时还须提供单项工程投标登记)
1.5符合1.3中“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中拟派的人员所需具备的证书证件;
2.其他要求
2.1本项目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1.1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分别为施工方和设计方(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原件或复印件,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
2.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2.1.3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2.2近三年未受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施工单位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提供南昌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2.3开标时,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必须出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出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后)。
2.4如新办或变更企业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停止办理法定代表人证书,存在上述情况的投标企业,需在报名前提供企业信息查询表原件并加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印章。
注: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内容真实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或中标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核查。倘若发现投标人在提交的资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有行贿记录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有行贿罪记录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设计单位分别提供,施工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施工企业提供)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证明材料
5、联合体协议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在已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数量不限。
报名时查验以上材料原件并留存一份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后审。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2日至 2017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市东湖区城市建设局
联系人:李奇
联系电话:0791-878383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宁
联系电话:15270873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