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DLC2017-ND-C016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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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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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计 |
1 |
项 |
宁都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本项目总投资3836.4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820.5万元。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49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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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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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建筑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有意向供应商可在2017年 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com)下载磋商文件。
(六)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叁佰元整(¥9300)
须在2017年09月01日前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注明项目名称(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否则投标无效。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7年09月04日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开标大厅,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十)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胜利西路胜利小区对面2幢3楼(宁都县皮防所左侧巷口进)
电话:18296757127
邮箱:NDLC2015@163.com
联系人:肖英
户名: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账号2859000103080001216
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采购人:宁都县供水公司
地址:宁都县县城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70116535
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