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芒市大河河道治理工程试验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6c17e488-498c-4b08-9c26-63a824b53f6a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否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8-24 08:0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8-30 17:30 |
| 备注: | 无 | ||
| 建设单位: |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经办人: | 任新期 |
| 办公电话: | 0692-2109118 | 移动电话: | 13578269922 |
| 招标代理机构: | 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欢 |
| 办公电话: | 0692-2270887 | 移动电话: | 18988206655 |
| 标段编号: | GC533103201700005001001 |
| 标段名称: | 芒市大河河道治理工程试验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7-09-13 09:00 |
| 开标地点: | 德宏1号开标室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 本次发包估价: | 140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项目芒市大河河道治理工程试验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本项目已由芒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芒发改字【2017】57号文、芒市人民政府文件芒政复【2017】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约297000万元,拟争取上级各项补助及自筹,本标段投资约14000万元。招标人为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42.4亩,主要建设内容为芒市大河东侧,阔时路至田园大道范围内河道疏浚、生态驳岸整治与生态修复、带状公园、滨河道路(市政道路)、慢行系统、文化景点、服务配套设施等,本标段为该项目的示范段。工程建设地点:芒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 1、勘察部分:用地红线范围内实施的详细勘察,并提交工程勘察报告成果满足规范设计要求; 2、设计部分: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论证审查、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3、施工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地下室、室外道路及景观绿化等建设内容。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被邀请的单位,请于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节假日除外)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将招标文件费用交招标代理机构,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本单位CA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和个人证书)到开标会议现场确认报名情况,未确认报名的无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有不同表述的,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6、报名网址: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芒市大河东侧。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亦可勘察、设计和施工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联合体不得超过3家,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 资质要求: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亦可勘察、设计和施工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申请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能力。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其中,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拟任本工程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证明,设计主持人需提供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及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勘察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2013年至今承担过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能力。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3家。 4.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7-09-13 09:00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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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