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林亭口高中安装污水处理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ZTCC-GP2017-037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 第1包 | 其他专业施工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内容 | 80.3477 |
80.347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国家部门颁发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和《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及人员要求:(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装施工部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2)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截止日起近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3)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5)本项目应配备:a.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b.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所投主要设备需提供原厂厂家供货证明、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除外)),并由牵头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 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8-24到 2017-08-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需携带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除外)),并由牵头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400元/册。(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9-04 13: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9-04 13: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先生
2.联系电话:022-8365896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本级
2.采购人地址:宝坻区广川路1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老师:022-2923650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365896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本级、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国家部门颁发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和《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及人员要求:(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装施工部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2)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截止日起近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3)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5)本项目应配备:a.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b.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所投主要设备需提供原厂厂家供货证明、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除外)),并由牵头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 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8-24到 2017-08-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需携带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除外)),并由牵头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400元/册。(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9-04 13: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9-04 13: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先生
2.联系电话:022-8365896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本级
2.采购人地址:宝坻区广川路1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老师:022-2923650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365896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本级、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