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易县第二高级中学污水处理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易政发改(2016)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第二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招标人为易县第二高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易县第二高级中学污水处理站项目
2.2建设地点:易县第二高级中学院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日处理生活污水400m3/d。建筑面积209.09平方米,设备购置及安装。
2.4招标估算额:165万元
2.5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6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
2.8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5外省企业须提供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登记且通过的下载页(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 时30 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易县农行大厦五楼)报名处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不予受理: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企业须提供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登记且通过的下载页(有效期内)、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近三个月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所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近三个月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所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所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5.2投标单位另需提供一份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备案。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 年9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易县农行大厦六楼)第一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易县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易县
联系人:董祥宇
电话: 13722273245
招标代理:河北三源安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大街开元大楼
联系人:陈西倩
电话: 0312-65466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