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潜江市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含污水提升泵站)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潜发改审批【2016】17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潜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北起杨市刘杨路,南至四支渠南路,贯通杨市服装及食品产业园、总口华中家具产业园一期、总口华中家具产业园二期,收集三大园区的工业废水,集中输送至潜江市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线全长约8km,包括但不限于130m长直径800mm的顶管、1675m长直径1500mm的顶管、10米左右深基坑施工;其间包含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污水提升泵站位于总口二支渠以南,总口十四号路以东;泵站近期设计规模为15000m3/d,远期设计规模为90000 m3/d;泵站设备按近期安装,主要建、构筑物为值班室、格栅井、泵房、出水池,占地面积合计237.1㎡。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其中:监理服务期 自2017年9月15日始,至2018年 3 月 14 日止。
相关服务期 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76852000.00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所包括施工内容的监理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近5年(投标截止日前推60个月)内承揽过类似市政工程监理项目(市政道路施工总投资额1个亿及以上(含配套管网)或污水处理厂施工总投资额5000万及以上(含配套管网)或单独管网工程施工总投资额4000万及以上)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潜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网址:www.qjggzy.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至 2017 年 8 月 2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bggzy.cn/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潜阳东路62号 地 址:潜江市章华南路42号
邮 编:433100 邮 编:433100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 系 人:张志刚
电 话:13997965999 电 话:1774054121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7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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