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河北新河城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0129910010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新河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新发改核字【2014】68号
所属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邢台市-新河县 业主单位名称: 河北然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河北新河城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已由新河县发展改革局核准的新发改核字【2014】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然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总投资约2108.54万元人民币,其中施工费1858.577773万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北新河城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新河县新华路西段南侧
2.3建设规模:处理污水7000m3/d,建设絮凝沉淀池、A/O池、污泥池等14425m3,预处理间、药剂间、综合楼等1225㎡
2.4工 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2月25日
2.5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本项目总投资:1858.57777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均可参加投标,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8月24日--2017年8月30日。
4.3如果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公告发布的媒体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代理小组:范伟强、孙海霞、刘健、王硕,其中范伟强任招标小组负责人.
招标人:河北然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广森 联系电话:13603199869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硕 联系电话:13932973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