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发布了竹溪县东城新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现将资格预审公告作如下更正:
1、招标条件1.2项目编号更改为:溪采计备[2017]ZX010223号;
2、第4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10条“具有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境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有一方满足即可)”更正为:“具有市政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有一方满足即可)”;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9月7日9:00(北京时间)”更正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2017年9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附件1:联 合 体 协 议
甲方(联合体牵头方):
乙方(联合体成员):
甲乙双方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竹溪县东城新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
2.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及后续响应阶段,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负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响应文件编制、签署、递交等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或指示,并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竞投成功后,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合同订立与实施阶段的组织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响应文件,履行义务和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成员按照内部职责的分工,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竞投成功后,与政府指定单位组建项目公司,联合体中牵头方占联合体持有项目公司股权份额的比例: ;联合体成员占联合体持有项目公司股权份额的比例: 。
5.联合体竞投成功后, (牵头方名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工作内容为: ; (联合体成员名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工作内容为: 。
6. 联合体竞投成功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方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7. 若联合体竞投失败本协议书自动失效。
8.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9.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联合体牵头方):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7 年 月 日
乙方(联合体成员):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7 年 月 日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