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乐余镇红闸村村民委员会的2017年乐余镇红闸村美丽村庄垃圾房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发包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工程地点:乐余镇红闸村
工程规模:11只垃圾房改造。
计划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2017年9月10日;竣工时间:10月1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2017年乐余镇红闸村美丽村庄垃圾房建设工程,合同估算价为15.8万元。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7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房屋建筑工程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或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组及以
上。)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及二级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
(注: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一级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建造师业绩、信誉: 良好
6、请申请人于 2017年8月 29日至2017年8月 31日每天8 时 30分至 17 时 00分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人民西路金田大厦B栋15楼) 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 8月31日14时00分-14时15分资格预审,2017年8月31日14时15分-14时30分发标,预审及发标地点已在预审文件中写明,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八)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7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房屋建筑专业三组及以上。
(九)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十)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或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2017年5月-2017年7月),项目班子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并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局盖章的缴费清单(资格预审时带原件核验),否则拒绝接受资格预审文件;(注:根据[建办市(2013)7号文,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一级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十一)投标申请人必需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扫描件放在附件4后面),有行贿记录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并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原件资格预审时当场提交)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十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评标办法:具体见招标文件。
10、发包人地址: 张家港市乐余镇
联系人:刘辉 传真: 电话:0512-58360602
11、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良 传真:0512-58222708 电话:0512-35016076
项目组组长:徐良 上岗证号:苏招N0227
经办人:徐良
2017年8月 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