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浦江县环金狮湖东山路以北区块、中山北路以东区块、中山北路以西区块雨污分流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7〕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浦江县环金狮湖东山路以北区块、中山北路以东区块、中山北路以西区块雨污分流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路面拆除和修复、沟槽土方开挖和回填、雨污水管埋设、检查井砌筑等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监理等。
2.2建设地点:浦江县城区。
2.3监理服务期:7个月。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工程投资额约1400万元,监理费用约2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派总监须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监理班子总人数不少于3人(含总监),其中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1人,浙江省市政监理员及以上资格不少于1人,所有人员必须有监理注册证书或上岗证书且为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7年5月、6月、7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均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总监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 购领招标文件
4.1网上售标时间和网址
1)、网上售标时间:2017年8月29日9时00分至2017年9月3日11时00分止,逾期不再出售。
2)、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
4.2费用:招标文件费售价300元,交易席位费500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7年9月4日14时30分前汇至下列账户之一。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178
2.开户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账号:359767577492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账号:6232511460112843
注:1)第一次报名时已办理购标手续的投标人,本次报名时需重新办理购标手续(第一次报名的招标工本费、交易席位费不予以退还)。
2)第一次招标时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自愿继续参与第二次投标的无需再次递交投标保证金,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一份第一次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二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函(格式附后);如不想参与第二次投标的,与招标人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4日15时00分,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江县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大桥北路17号8楼
联 系 人:傅先生
电 话:1386891530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西山北路169号二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13967951722(0579-84119778)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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