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玛纳斯县清水河乡牧区三乡灾后房屋重建项目(牙湖村供热、供排水工程)已经由玛发改【2017】1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玛纳斯县清水河哈萨克民族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玛纳斯县清水河乡牧区三乡灾后房屋重建项目(牙湖村供热、供排水工程)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45.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玛纳斯县清水河乡
2.工程规模:供热工程,直埋各类供热管线2*2700米(保温钢管DN70——DN250)及附属阀门井补偿器等设施;排水工程,排水管网3250米(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DN200——DN315),400立方米化粪池一座;给水工程,各类给水管线3850米(聚乙烯PE管DN63——DN160)及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玛纳斯县清水河乡牧区三乡灾后房屋重建项目(牙湖村供热、供排水工程) 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服务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投标单位报名后,到工程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查询。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08月29日 00时00分 到 2017年09月02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8月29日至2017年09月12日,每日上午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
六、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9日00:00时——2017年9月2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2万元(项目编号:CJ20170999);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8月29日0:00—9月6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行、帐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账号:65001620400052502518 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 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 5、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年9月12日20:00时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6、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 监理200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玛纳斯县清水河哈萨克民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