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汪清县复兴镇人民政府冷库制冷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20170823]-0087号
三、采购内容:冷库制冷设备 1批(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4.44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付款方式:严格按照以上要求供货,货到后由复兴镇人民政府验收,不符合要求,拒绝验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再次验收,验收合格并投入生产后支付中标单位95%设备款质保金5%在一年后支付中标单位。
七、供货时间: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需在30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如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
八、售后服务:保修期为2年,如果出现设备故障中标单位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免费维修。
九、质量保证:质保期为 1年。
十、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报价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报价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48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四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二、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1、接受报价时间:2017年9月8日10:00—10:30。
2、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9月8日10:30。
3、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报价地点: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十四、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复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严军哲
联系电话:0433-8818555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