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香水湾东侧规划路(北一路--北二路)给排水管线工程已经由昌市发改投资(2017)5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昌吉市香水湾东侧规划路(北一路--北二路)给排水管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4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
2.工程规模:(1)昌吉市香水湾东侧规划路(北一路--北二路)排水管线工程,线管位于道路中心线东侧7.5米处,管线全长299米,管径DN400.在柱号KO+120处设过路,过路管径为DN300;(2) 昌吉市香水湾东侧规划路(北一路--北二路)给水管线工程,起点为北一路现状给水管线,终点为北二路设计新建给水管线。线管位于道路中心线西侧7.5米处,管线全长331米,管径DN300.在柱号KO+120处设过路,过路管径为DN200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CJS2017082935600101001
昌吉市香水湾东侧规划路(北一路--北二路)给排水管线工程
全套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6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7年08月30日 10时00分到2017年09月03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9月04日至2017年09月08日,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20:00
2.领取地点: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219室)
3.招标文件费用:(元)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10:00时-2017年9月3日20: 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编号CJ20170896,投标保证金28000元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账号:107648048696;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7年8月30 日-2017年9月8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年9 月14日20:00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自己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8、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上(含十五家)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请于报名截止后五日内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十五家,请于报名截止后五日内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每份300 元;施工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219室
邮 编:831100
联 系 人:秦明
联 系 人:张春梅
电 话:18909947006
电 话:0994-22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