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财政局烘干塔除尘噪声设备采购”已由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以“[20170828]-0167”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采购人为农安县财政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农安县财政局烘干塔除尘噪声设备采购;
2.2项目地点:农安县小城子、高家店等19个乡镇;
2.3招标范围:农安县财政局烘干塔除尘噪声设备采购,含土建工程、设备、运费、设计及建设安装、售后服务及培训、税费等所有工程相关费用,为交钥匙工程。
共分为8个标段(JLZZ-17-13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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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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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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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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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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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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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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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塔塔体除尘除噪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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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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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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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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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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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塔锅炉除尘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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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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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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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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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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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塔塔体扬尘除尘除噪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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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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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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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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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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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塔锅炉除尘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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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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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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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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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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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塔塔体扬尘除尘除噪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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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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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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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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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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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塔锅炉除尘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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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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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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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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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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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塔塔体扬尘除尘除噪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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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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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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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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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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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塔锅炉除尘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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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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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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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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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长春市硅谷大街888号盈泰国际1幢11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硅谷大街888号盈泰国际1幢111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农安县财政局
地 址:农安县德彪街4号
联 系 人:韩冬艳
电 话:0431-83235993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888号盈泰国际1110室
联 系 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0431-85118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