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安次区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廊坊市安次区永兴路8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郑晖 0316-716117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广才0311-85293668
采购预算金额:294.00
采购用途 :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安次区小街巷和无物业管理小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AD[2017LF政]98号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安次区建设局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安次区永兴路83号采购人联系方式:郑晖 0316-716117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超 0316-220679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内容:小街巷和无物业管理小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服务预算金额:294万元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签订合同时确定拦标价:A包:212万元(贰佰壹拾贰万元);B包:82万元(捌拾贰万元)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3、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垃圾清扫、清理清运、保洁清洁、物业服务/管理等服务内容的公司;4、税收证明【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5、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政务公开处下载模板,网址:http://lf.hebpr.cn/003/zwgk.html);7、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各投标人只可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可参考“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首页“信息动态”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6-6065105。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费开标现场收取。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10:30 开标时间:2017年9月20日10:30开标、评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联系人:马超 项目联系方式:0316-2206790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3、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垃圾清扫、清理清运、保洁清洁、物业服务/管理等服务内容的公司;4、税收证明【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5、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政务公开处下载模板,网址:http://lf.hebpr.cn/003/zwgk.html);7、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各投标人只可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8-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9-05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点至11:30点,下午2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0日10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时确定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传真电话:0316-2206790
受理质疑电话:0316-2206790



